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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22 13:32:46
结核工作计划集合九篇

结核工作计划集合九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结核工作计划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核工作计划 篇1

加强我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区辐射,提高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推动了我市结核病防治规划更好地落实和完成创建卫生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此计划: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工作:

1、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结核病控制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任务;保证结核病防治落实到位。

2、学校分管领导和健康教育任课教师各1名要积极参加市级结核病防治知识统一培训;

3、参加市级培训或负责的健康教育任课教师,要利用利用宣传员手册采用讲座形式对全校教师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培训;

4、学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授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组织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可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光盘、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黑板报、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

5、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或由学生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给家长的方式(要收集家长阅读后的信息反馈资料),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向家庭传播。

6、加大学校晨检工作力度,落实病人发现的各项措施,在学生中开展病人发现工作。

7、加大国家对结核病免费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8、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三、保障机制

1、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评先和目标考核当中,对在此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学校领导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要在经费、物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宣传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的有关知识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二、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学校将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及时联系县疾控中心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学校要指定在校医护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担负结核病监测、疫情报告、可疑病人转诊、管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列入年度教育、卫生工作检查内容。

四、相关部门职责

德育处

1、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2、会同卫生局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局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4按规定设立校医室、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结核病疫情

班主任

1、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做好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性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筛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是本班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监测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报告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通知并报当地教育局要求其采取相关防控措施,防止传播扩散并积极进行救治。

六、预防控制

一日常预防

1、学校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 ……此处隐藏7536个字……展痰检后,及时对病人进行转诊。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FIDELIS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医提高病人治愈率。对结核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县CDC慢性病科要求,开转诊单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被查。

(2) 结核病的管理

1、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去防疫站对各区医院定期进行督导,重点保证对涂阳病人的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等。督导内容包括:督导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导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服药情况,有无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的相关知识。

2、加强对结核病人的访视:对涂阳病人全疗程至少12次家庭访视,对涂阴病人进行6次访视,每月最少访视病人4次并撰写访视记录。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15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负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情况及治疗情况等

3、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的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

4、结核知识培训:加强知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按时参加卫生院结防人员业务培训及考核。

5、结核病知识宣传加强结核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防痨意识,围绕20xx年“3.24”第18个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采取专栏及其它宣传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结核工作计划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dots实施质量,确保完成20xx年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便于各县(区)和各单位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根据《20xx年安徽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市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结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清结核病防治形势,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继续加强对结防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各级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强化各有关部门、组织和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积极争取政府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我市以县、区为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和指标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认真完成各项结核病防治常规工作,各单位要注重提高结核病防治常规工作质量。

三、不断完善市区“三位一体”结防工作体系建设。

继续推行市区“三位一体”结防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市疾控中心与传染病医院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防工作中的作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结防工作体系,加强结防工作能力建设。

四、继续做好项目工作管理,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继续做好中央财政项目、省财政项目和民生救助工程项目工作。各项目单位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个项目计划书开展工作,做到时间进度、工作进度和经费使用进度同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使各个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五、继续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耐药病人监测工作,提高各单位痰培养工作质量,加强对耐多药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确保纳入治疗管理的耐多药病人完成疗程,提高治愈率,控制传染源。

六、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的结防知识知晓率。

我市各级疾控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结防知识知晓率。重点做好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结核病门诊的日常宣传活动、健康宣传橱窗宣传活动,以及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围绕主题开展“3.24”宣传活动,在各县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宣传结防知识,接受群众咨询。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宣传,普及结防知识。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健康促进活动,重点在综合性医疗机构和乡(村)卫生院(室)和社区医院(卫生服务站)开展国家有关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的宣传。

七、加强免费抗结核药品管理,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各项目门诊要安排专人管理免费抗结核药品,妥善管理好免费抗结核药品,杜绝过期失效和损毁变质。要按照《抗结核药品管理标准操作手册》接收、保管和发放免费抗结核药品。本年度对全市4个项目单位免费抗结核药品管理情况督查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半年1次。

八、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防合作),提高病人转诊到位率。

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非结防机构发现的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率和转诊到位率。要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xx)和《抗结核药品使用手册》,进一步规范结核病的诊断、报告、转诊和抗结核药品的使用等工作。各县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综合性医院的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九、强化工作督导,促进全市结防工作平衡发展。

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在做好日常工作督导的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查,增加督导频次。市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各县区督导1次,对工作薄弱单位全年加强督导2次。县、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各乡镇每月督导1次,对工作薄弱的乡镇和单位全年加强督导不少于2次。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每月对村医督导不少于1次。通过分级督导,促进各单位工作平衡发展,为完成我市全年结防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十、加强学校结核病监测工作,预防结核病突发事件的发生。

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对校医和保健老师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在学校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预防学校结核病突发事件的发生。

十一、重视实验室质控工作,提高痰检质量。

加强市级参比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痰检质量。各单位要重视实验室痰检工作,提高痰检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技术水平。加强市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实验室建设,提高痰培养质量和药敏试验能力,为开展耐药病人治疗服务。加强对4个县级项目单位痰检质控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痰涂片盲法复检,每半年进行一次实验室现场督导。指导各单位按照新的eqa手册要求进行操作、镜检、登记、报告及痰涂片保存,不断提高我市各级痰检室工作水平。

十二、继续加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各县、区要继续加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落实县(区)、乡、村三级督导治疗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病人管理工作,以保证每一例病人都能够得到督导治疗管理。以县、区为单位的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十三、继续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工作。

各县、区要加强结防工作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结防工作质量。计划每半年考评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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